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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堂里,周澈、张谭、唐众三位主审官随意地坐着,东拉西扯地聊天。别看他们在公堂上剑拔弩张,只消对自己立场有利的,哪怕是一句话、一个词,也要争来争去,绝不相让,这时候却是一片悠闲自在。
几个人的话题谈的很宽,从钱粮田赋收支,到各州郡县的官吏俸禄,乃至地方民情习俗等等,海阔天空漫无边际。聊着聊着,张谭和唐众便聊到了他们主持司法,这些年来处断的一些大案要案。这些话题,周澈自然是插不上嘴的,因此就成了一个洗耳恭听的陪客。
周澈听了一阵,忽然午后的钟声响了,张谭笑了笑,肃然之气开始在眸中氤氲“周司刑。咱们升堂”
周澈也笑,只是有点皮笑肉不笑的感觉“犯案事实已然清楚无误,接下来,你我三人该就量刑事宜磋商一下,拿出一个叫皇上、叫朝廷、叫百姓信服的判决出来。本官建议,咱们就在这二堂商议好了。两位以为如何”
张谭和唐众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道“自无不妥,如此无需正襟危坐,咱们也轻松一些,哈哈哈哈”
笑声戛然而止,三个人陡然都静下来,雨声好象这时才从厅外传进来,淅淅沥沥
两名衙役抬了一张几案悄然放下,放好笔墨竹简,一位书记吏在几案后面坐下。厅中就像在演一部默片。只有动作,没有声音。
当书记吏做好准备时,周澈坐直了身子,对张谭和唐众道“张右监、唐御史,二位谁先表述一下”
张唐二人客气一番,便由先审此案的廷尉右监张谭做结案陈词。
张谭咳嗽一声,说道“王逸上门讨债,常翔无力偿还。双方发生口角,既而发生争斗,争执中,常威助父行凶,击杀王逸,事实清楚,当事人也供认不讳。吾大汉律规定,父为人所殴,子相救,致人伤残,照寻常斗殴罪减三等。至人死亡者,依常律处斩故此,本官以为,常威应判死刑”
唐众瞟了周澈一眼,见其安坐不动,知道他是等着自己开口。他若开口,必是反驳廷尉府,建议减刑的,虽然距周澈的无罪释放还差着一筹,终究有相通之处,不免等于帮了周澈的忙。可是眼下周澈不语,他也只好开口。在他想来,减刑从道义上是可以发挥一下的,至于无罪释放,却未免施刑过宽了。
眼下不妨先驳倒御史台和部曹的共同敌人廷尉府,再与周澈计较,主意一定,便道“法令之作用,在于防凶暴。孝行之作用,在于开教化。常威救父,是行孝而非凶暴。常威年纪幼小,能明白行孝的道理,这不是因为朝廷教化的功劳吗春秋之义,原心定罪五刑之理,必原父子之亲。今常威幼符至孝我等谳刑司法,应该惩恶扬善常威虽然杀人当死,不过他尚在童年,能知父子之道,若令其偿命,恐有悖朝廷彰行孝道之义,故而本官以为,应罪减一等。如此,既彰行孝道,又惩治不法,两全其美”
一旁书记奋笔疾书,将官员们的论刑依据一一记下。
张谭反驳道“常翔欠债在先,非义也。王逸索债,常翔拒之,又生口角,只是寻常殴斗。常威助父行凶,若以孝道遮掩,减其刑罚,如此,天下人但有为非作歹者,其子岂不是都可以助父为虐了”
唐众眉头一挑,道“张右监口口声声说常翔欠债在先,是为不义。莫非足下忘了,京郊游玩,王逸见色起意,是以蓄意设赌,引诱常翔的事了若说不义,王逸不义在先,何以独责常家之过”
周澈嘴角一丝笑意飞快地掠过,他就知道,这两人相争,必定会谈到谁先有过错这个问题。御史台当初给他设了个套,只要他同情常家,想为常家减罪,就只能为御史台所用。而今,他比御史台更激进一步,御史台这个套就成了给他们自己下的了,只要他们还坚持自己的意见,就不可避免的要在这一点上与周澈站在一起。
厅外的雨继续下着,而且越下越大。厅中代表廷尉府的张谭和代表御史台的唐众辩论也愈发激烈起来,两个人把自己所有能讲的理由都说了出来。到后来已经再无新意,只能车轱辘话翻来覆去的抬杠了。
这时候,一直静坐不语的周澈突然插口道“本官以为,御史台所言有理法由情断,王逸见色起意,图谋不轨。常陈氏之死,王逸难辞其咎。之后,他又设赌骗人,灵前相欺,如此恶行,神憎鬼厌,自有取死之道”
唐众道“这么说,周司刑是同意我御史台的意见了”
周澈马上摇头道“某同意御史台对王逸不义在先,自有取死之道的看法,但是在量刑上与御史台又有不同”
他看了看张谭和唐众,朗声道“法理不外乎情理。情与法,互为轻重,那么谁轻谁重什么时候轻什么时候重什么时候不会因为严肃执法而伤了伦理道德,什么时候不会因为重视伦理道德而忽视了国家刑法”
他左右看看,又道“这就是我们法官的责任了。区别不同情况,或者法就于情,或者情让于法,或者情法各让一步,以求和谐。”
唐众立即插口道“我御史台建议减刑,正是这般想法”
周澈马上响应道“御史台能基于这一点考虑减刑,某赞同不过某之所以坚持常威应无罪开释,自有某的道理”
他慢慢站起来。说道“朝廷之法,素来重名教。所以,尊长与卑幼发生骂、殴、伤、杀等事时,卑幼一方承担更多责任父母若殴杀子女。为子女者不能举告父母父母杀了人,子女也不能告。
可是如果母亲杀死父亲,依我朝律法该当如何呢两位熟谙律法,应该知道,那时,不论是嫡母、继母、还是慈母,作为子女的皆不再受子孙不得告祖父母、父母禁令的约束,也不再履行为尊者讳的义务,可以而且必须向官府告发
父亲也是尊长,母亲也是尊长,何以如此呢因为同为亲情,父亲重于母亲,所以,于孝行之中,又加了尊卑的考量,父亲之亲尊于母亲之亲,因此母杀父,则应当举告。张右监、唐御史,本官说的对么”
张谭和唐众犹豫了一下,勉为其难地点了点头,本朝律法如此,他们也辩驳不得。
周澈又道“我大汉律规定,祖父母、父母被人殴打,子孙当即殴击对方,若打伤对方,比照普通殴伤罪减一等处治。某想请教两位,他人殴打了自己的父祖,自有官府衙门可以惩办啊,告到官府不就行了,为何律法规定子孙应该马上还击解救尊长呢”
唐众道“这是因为做子孙的,有对尊长尽孝道的义务。眼看尊长被殴打,却不施救,只等事后举告到官府,这为人子女的孝道何在若因有官府庇护而放弃孝道伦理,难道立法的目的就是为了败坏道德吗不过”
唐众皱了皱眉,道“不过这与你我所议有何关系常威救父,我御史台本就认为理所应当。只不过,救父固然是出于孝道,当时却非一定要杀人才能救父。杀人就是违法,救父乃是行孝,所以御史台取折衷之策,建议减刑,有何不对”
说到这里,两人不知不觉间,已经把廷尉府丢在了一边。本来是死罪、减刑、无罪这样三个话题,在周澈巧妙地诱导下,已经把死罪抛到了一边,变成减刑和无罪之争了。
周澈道“我举此例是想说明,律法是人设立的,所以它不可能尽善尽美,总有一些设立律法的时候不曾想到的问题,当律法明显有悖于道德伦理甚至情理的时候,一味坚持法律是很荒谬的,这么做甚至是背离了设立法令的初衷。”
张谭冷笑道“任你口才了得,不过是想为常威免罪罢了礼法二事,王教大端。周司刑,这桩杀人案,若据礼经而放人,则律法形同虚设若依律法,则杀人者当死礼与法,皆为王道,你如何取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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